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退休制度的相关政策规定,并对贯彻执行老干部“两个待遇”(政治待遇、生活待遇)政策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落实。
负责做好离退休干部“八项制度”(阅读文件、理论学习、组织生活、参观考察、情况通报、走访慰问、参加重要会议、在职干部联系同职级老干部)和抓好“两项建设”(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
宣传和表彰老干部在维护藏区稳定、推动社会科学发展中示范带头作用和“老有所为”先进事迹。
对离休干部、科级以上干部进行探视、慰问、帮扶工作,经常了解老干部的身体健康、学习生活情况,倾听老干部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重点做好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确保“三个机制”(离休费保障机制、医疗费保障机制、财政支持机制)高效运转。
编制离休干部特需费、市处干部、退休干部公用经费、离退休干部特困帮扶经费、老干部活动中心和老年大学办公办学经费的预、决算,并按规定统一支配使用。
按干管权限参与离休干部和副科以上退休干部的丧事和善后事宜的政策指导,检查、督促离退休干部遗属生活补助的政策落实。
开展调查研究并参与制定老干部及遗属生活福利方面的地方性政策。
认真搞好老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开展老干部文体、保健、心理咨询、学习教育活动。
认真做好州委老干部局对我市“老干部工作责任书”各项条款的考核验收工作。
负责做好老干部局自身建设、廉政建设以及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政治思想工作,并配合组织部门培养、提拔本局优秀干部。
承办市委、政府领导交办的涉及本市老干部工作的相关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