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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根据《中共迪庆州委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迪发[2008]16号)文件精神,经市委研究,于2011年6月30日下发了香办发[2011]60号文,同意独立设置香格里拉市科学技术协会,列入群团序列,为事业(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围绕全市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发挥科协群团优势,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云南省科学普及条例》的规定和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其学术交流主渠道、科普工作主力军和科技交流主要代表的作用,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

(二)按照与州和各乡镇的目标管理责任状,广泛开展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科技咨询及服务,农村职业技术教育,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促使农民掌握1至2门实用技术,提高劳动者科技素质,增强致富本领,加快脱贫步伐。

(三)开展科普“五个创建”活动。创建科普惠农兴村示范园、科普文明示范村、科普教育示范学校、科普创效示范企业、科普富民示范村、进行科普示范,逐步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科协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普运作机制。

(四)开展青少年的科技教育,培养青少年从小热爱科技,学习科技的良好习惯,陶冶高尚的情操,使他们成为我市科技工作的后备力量。

(五)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气,表彰和奖励科技工作的有功之臣,广泛联系科技工作者,积极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呼声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科协真正建成为科技工作者依赖的“科技工作者之家”。

(六)邀请省内外专家、学者作学术报告,活跃学术思想,推动学科发展和人才成长。

(七)充分利用《迪庆日报》、《迪庆科技》等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大力开展科普宣传,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反对和揭露伪科学、邪教等,使公众明辨是非,坚持真理,崇尚科学。

(八)对全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学会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服务,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九)组织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广泛开展学术交流、参政议政,为我市经济、科技、社会发展献计献策。

(十)架好科技与经济之间的桥梁。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州科协交办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