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红十字会原属香格里拉县卫生局下属机构,2011年6月,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法》,根据《关于理顺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管理体制的通知》(中编办字〔1999〕136号)文件精神,经县委研究,同意设置香格里拉市红十字会,列入群团序列,为事业(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正科级。
红十字会作为政府的助手部门,在传播国际红十字会运动和国际人道主义。同时,主要开展救灾备灾工作,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的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依法组织募捐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救护培训等工作。
根据红十字会的职责,香格里拉市红十字会主要设2个内设机构。一是办公室:负责加强、保密、档案、文电处理、行政、行事、综合性会议和较大活动的组织,负责各种业务培训和组织青少年活动及志愿者工作队伍等建设活动。二是救灾备灾中心:负责备灾救灾赈济工作,尽责救灾物资的接收、统计、分配和发放工作;负责救灾、赈济计划的制订与实施;组织募捐等活动。
香格里拉市结合实际核定香格里拉市红十字会事业(参公)单位编制4名,工勤编制1名。其中:设专职副会长1名(正科)、秘书长1名(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