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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委员会常务委员理论学习规则
发布时间:2018-06-17 08:34:45   来源:市委办

28365365常务委员理论学习规则

(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28365365常务委员(以下简称市委常委)理论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市委常委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推动市委常委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好市委在全市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和中央、省委、州委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市委常委理论学习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加强市委常委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有力举措,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途径,必须长期坚持。

第三条  市委常委理论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重点,以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筑牢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根基。

第四条  市委常委理论学习由市委常委班子成员组成,市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常委班子成员为理论学习的直接责任人。常委班子成员要坚持把思想建党放在首位,不断提高对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切实转变学风,自觉遵守各项学习规定,坚持不懈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坚定理论信念。

第五条  市委常委理论学习内容主要包括: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和中央、省、州召开的重要会议文件。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政策、知识。

(八)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九)党的藏区工作的方针政策。

(十)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要求学习的其他重点内容。

第六条  市委常委理论学习以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培训学习、“走出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委常委可以通过以下适当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

(一)市委常委会会议集中学习。每次市委常委会会议,要适当安排1—2个学习议题,原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州召开的重要会议文件,市委常委要认真阅读相关学习材料,会上要积极讨论发言和交流,提出对策建议,做到中央的新精神、新要求市委常委第一时间学习、第一时间贯彻。

(二)市委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市委中心组应当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市委中心组学习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等。市委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8次,每次突出一个主题,集中在某个重大问题、重要领域、重点工作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动工作。

(三)市委常委个人自学。市委常委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制定个人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学习方式、时间安排,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带头做好读书笔记,每月阅读不少于1本书,每年记读书笔记不少于1万字。提倡利用双休日或其他空余时间自学,每天自学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月不少于1天。带头撰写学习心得或理论文章,每年不少于1篇。

(四)市委常委专题调研。市委常委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区、部门单位去总结经验,更要深入矛盾困难较多的基层一线和难点焦点问题聚集的地区、部门单位进行调研学习,尤其对群众最期盼、最关注、最直接的问题更要主动调研,努力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市委常委每年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30天。市委常委要自己动手撰写调研报告,每年撰写调研报告不少于2篇。

(五)积极参加其他各类学习活动。市委常委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讲座(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坚持“走出去”学习,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类学习培训班、研讨班等,每年至少参加1次培训学习。

第七条  市委常委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党性锻炼,把“两学一做”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严格规范和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帮助指导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积极主动参加“三会一课”。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与党员交流理论学习体会,虚心听取党员意见建议,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党员做到“四个合格”。坚持市委常委上党课制度,市委常委每年至少为所在党组织讲1次党课,至少为所联系挂钩乡镇及分管领域部门干部群众讲1次党课。

第八条  市委常委应当把理论学习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髓要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坚持学以立德、学以修身、学以益智、学以博才,把提高理论素质与增强党性修养、提升工作本领结合起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高精神境界。

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有效的政策举措。学习理论贵在精、贵在管用。坚持问题导向,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九条  市委常委应当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自觉学习、带头学习、学深悟透,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带动党员干部大兴学习之风。要坚持问题导向,带头查找理论学习中存在的问题,经常自省修身,打扫思想灰尘,进行党性“体检”,着力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第十条  市委常委所在单位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市委常委学习档案,搭建市委常委理论学习综合平台,定期提供学习用书,编印学习材料,做好市委常委理论学习服务工作。

要通过内部情况通报或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及时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通报市委常委理论学习情况和成果,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学习。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市委常委理论学习的新进展,推动市委常委理论学习成果的宣传和运用。

第十一条  市委常委每年12月底前要将个人理论学习的情况向市委常委会作书面报告,在市委常委班子年度述责述廉中同步进行述学,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查评、班子成员之间互评和参会人员的测评。

第十二条  本规则由市委办公室商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之前有关规定同本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

责任编辑: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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