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出)驻(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实际,撤销6家市纪委派出机构,撤销6家市监察局派出监察机构,撤销4家市直部门纪委(纪检组),不再保留1家市直部门纪委(纪检组)内设监察机构,其编制和领导职数全部划转,由市纪委统筹调剂使用。
一、撤销市纪委派出机构(共6家)
1.市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
2.市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
3.市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
4.市纪委派出第四纪工委
5.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
6.市纪委派出第六纪工委
二、撤销市监察局派出监察机构(共6家)
1.市监察局派出第一监察分局
2.市监察局派出第二监察分局
3.市监察局派出第三监察分局
4.市监察局派出第四监察分局
5.市监察局派出第五监察分局
6.市监察局派出第六监察分局
三、撤销市直部门纪委(共4家)
1.市教育局纪委
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委
3.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委
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委
四、不再保留1家市直部门纪委监察机构
市公安局纪委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