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村级调解组织的规范化水平,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更好地服务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便民服务,新年伊始,乡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及乡司法所在上江乡五个行政村村委会推进村级调解委员会规范化试探建设。
一、加强设施建设。在五个行政村村委会办公场所设立固定的调解室,办公桌椅等设施齐全,室外有调解室的牌匾,室内设调解员、记录员、申请人、被申请人、旁听席等标牌。
二、完善制度建设。调解室墙上正中悬挂统一的人民调解徽章,并根据实际需要悬挂民调解工作流程图》、《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人民调解工作要求》、《人民调解工作纪律》、《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书》等制度。
三、规范档案台账。建立规范化台账,包括矛盾纠纷排查台账、代写法律文书登记表、调解申请书台账、人民调解员花名册等,档案管理有序,文书资料、调解案卷及时整理归档。
四、创新工作模式,聘请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村委会法律顾问。参与村委会人民调解工作,对调解书内容进行指导、审查并定期对全体调解员进行培训,讲解法律法规和调解技巧,提高其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香格里拉市上江乡规范化人民调解室的建成,搭建了村级人民调解工作平台,保障了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有效开展,进一步防止矛盾纠纷的激化,增强基层调解组织活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