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并主持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行政监察、发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编制工作。
分管监察局、发改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兼任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国防动员委员会主任。联系市人大、市政协。